考试介绍
备考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修定版)》,为体现企业的技术能力,系统集成一、二、三级企业应( )A、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并取的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B、拥有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C、取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并获得信息技术发明专利D、获得信息技术发明专利 信管网注: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已取消,该题和相关知识可以不再作答和掌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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