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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案例一-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知识点

2019年02月18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系统集成项目理工程师知识点:合同管理案例一

1。案例场景

系统集成公司A于2009年1月中标某市政府B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过合同谈判,双方签订了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11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搭建政府办公网络平台,改造中心机房,并采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

A公司为了把项目做好,将中心机房的电力改造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C公司,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

在项目实施了两个星期后,由于政府B部门为了更好满足业务需求,决定将一个机房分拆为两个,因此需要增加部分网络交换设备。B参照原合同,委托A公司采购相同型号的网络交换设备,金额为127万元,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

在机房电力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C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部分电力设备损毁,导致政府B部门两天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损害了政府B部门的社会形象,因此B部门就此施工事故向A公司提出索赔。

【问题1】请指出A公司与政府B部门签订的补充协议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2】请简要说明针对政府B部门向A公司提出的索赔,A公司应如何处理。

【问题3】判断下列选项的正误:

(1)合同确定了信息系统实施的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签约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2)合同开始生效以后,对于某些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合同附件进行补充。

(3)如果承建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经过了建设方的验收,但实际不符合质量要求,则应该由建设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承包人通常愿意签订总价合同以便能够通过节约成本来提高利润。

(5)合同变更的基本处理原则是“公平合理”。

(6)反索赔是指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

2。案例解析

【问题1】

不妥之处为补充协议的合同金额超过了原合同总金额的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问题2】

A公司在接到政府B部门的索赔要求及索赔材料后,应根据A公司与政府B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给出索赔答复。

在双方对索赔认可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向政府B部门进行赔付;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同时A公司依据与C公司签订的合同,向C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3】

(1)√  (2)√    (3)×    (4)  ×    (5)√    (6) ×

提示:

(3)错,如果承建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之为合同违约,应该由承建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错,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的是单价合同。

(6)错,反索赔是指建设单位向承建单位提出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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