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30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8号)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本《目录》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及本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空缺情况和聘任条件,按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需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条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职业资格后,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后,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三、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矿业权评估师等9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四、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六、各市、各部门应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政策解读和资格对应的指导工作。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甄别和服务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便利。
附件: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4日
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的职业资格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类别 | 对应职称系列 | 文件依据 | 对应职称 | |
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 |
2 | 注册核安全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3 | 注册建筑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助理工程师 | |
4 | 监理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 | 工程师 | |
5 | 房地产估价师 | 准入类 | 经济系列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经济师 | |
6 | 造价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 |
7 | 注册城乡 规划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8 | 建造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一级建造师: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助理工程师 | |
9 9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结构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
注册土木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化工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电气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环保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石油 天然气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冶金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通知(国人部发〔2005〕85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注册机械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10 | 拍卖师 | 准入类 | 经济系列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助理经济师 | |
11 | 医师执业资格 | 准入类 | 卫生系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 | 执业医师: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 |
12 | 护士执业资格 | 准入类 | 卫生系列 |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 | 护师或护士 | |
13 | 注册验船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A级资格:工程师 B级资格: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资格:助理工程师 D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
14 | 注册设备 监理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15 | 注册计量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计量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
16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 | |
17 | 执业药师 | 准入类 | 卫生系列 |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 |
18 | 导游资格 | 准入类 | 经济系列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助理经济师 | |
19 | 注册测绘师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20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经济师 | |
21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工程系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
22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工程系列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高级:高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
23 | 社会工作者 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 | 中级:中级职称 初级:初级职称 | |
24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会计系列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 | 中级:会计师 初级:助理会计师 | |
25 | 资产评估师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经济师或助理经济师 | |
26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 | 中级:经济师 初级:助理经济师 | |
27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经济师 | |
28 |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 | 水平 评价类 | 工程系列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工程师 | |
29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 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 |
30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工程系列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 |
31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工程系列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工程师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 |
32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卫生系列 |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 | 中级:主治(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 初级:药师、护师、技师 | |
33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审计系列 |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 | 中级:审计师 初级:助理审计师 | |
34 | 税务师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经济师或助理经济师 | |
35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出版系列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 |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 | |
36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统计系列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 | 中级:统计师 初级:助理统计师 | |
37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水平 评价类 | 经济系列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 | 助理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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