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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5万,广州市花都区这笔软考高级补贴申请6月30日截止

2026年04月08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2025年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指南》得知,针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入户花都区的人员发放5万住房补贴,分2年申请发放。

软考作为由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获得软考等级证书等同于获得对应职称,其中,高级资格对应副高级职称,符合上述补贴申领要求,可以进行申领。

本次补贴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该时间段受理2023年至2025年新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2023年度内新引进的人才须在本次2025年申报期内提出首次申请,且申请人须在引进之日5年内完成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是通知原文:

2025年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花都区亲商助企若干措施》(花府办规〔2025〕1号)

《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花人社函〔2025〕269号)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受理2023年至2025年新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2023年度内新引进的人才须在本次2025年申报期内提出首次申请,且申请人须在引进之日5年内完成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条件

(一)人才类别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补贴标准10万,分3年申请发放,在区内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首次申请时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2.优秀外国专家,补贴标准10万,分3年申请发放,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证),首次申请时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3.港澳地区优秀人才,补贴标准10万,分3年申请发放,属于港澳永久性居民,具有全球前2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首次申请时不超过44周岁。

4.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5万,分2年申请发放,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新入户花都区的人员,首次申请时不超过40周岁。

5.理工经管类专业博士,补贴标准5万,分2年申请发放,获得经济学、理学、工学或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相应专业岗位履职,新入户花都区的人员,首次申请时不超过40周岁。

(二)工作条件

1.引进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花都区。

2.工作单位:在花都区企业工作。

3.工作证明:提交申请时,在花都区企业全职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三)居住条件

申请人在花都区内有合法长期住所。

四、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1.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地区优秀人才提供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优秀外国专家提供护照。

2.高级职称人才,理工经管类专业博士提供入户花都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加个人页)。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对象本人境内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五)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查询步骤: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社保·就业”→️点击“社保凭证”→点击“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缴费日期始”选择在花都区工作的起始时间,“缴费日期止”选择提出申请的时间,填写个人邮箱地址后点击“确认提交”→️在个人邮箱查收参保凭证pdf版。

港澳地区优秀人才、优秀外国专家提供2020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六)花都区居住证明。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在花都区内已有房产的,提供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房产在配偶名下的,提供配偶房产证明和结婚证明;

2.在花都区内租赁住房的,提供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由单位出具居住证明,载明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岗位、宿舍地址、居住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人才资质证明。根据人才类别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企业的组织架构图、高管任职文书(加盖单位公章)。

若不属于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但企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文件。

2.优秀外国专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证)

3.高级职称人才: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的,需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4.港澳地区优秀人才、理工经管类专业博士: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首次申请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学历学位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八)授权委托书。非本人申报,授权委托办理时提供。

五、申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已在2023年及2024年申报期内提出补贴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原政策有关规定申请至补贴金额发放完毕。2025年起的新申请者须按本指南条件进行申请。

(二)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界定

要求在区内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区内重点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3年年度重点项目中的产业建设项目和总部项目;

(2)近3年区委、区政府明确支持发展和招商引资,已实质产生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

(3)上年度本区科技、工业、信息、商贸行业重点企业;

(4)上年度金融相关机构排名综合前30名。

涉及重点企业信息属于住房补贴申报专项内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申请者可致电020-86969016、36899599进行专项问询。

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分为设董事会的国有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未设董事会的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三)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学历学位。要求全球前2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排名年份按照毕业当年度,排名榜单参考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uacquarelli Symonds公司发布的QS 世界大学排名,符合其中任一榜单排名前200名均可。

(四)年龄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若第一次申报时符合年龄条件,下年度申报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引进时间界定。首次申请应在引进之日(与花都区企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025年申报期内,受理2023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新引进的人才提出首次申请,界定首次引进花都区企业工作,需确认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花都区缴纳社保起始时间、职称学历类人才入户时间,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2023年1月1日之前,已经在花都区工作、缴纳社保、入户的人员,不享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人须在引进之日5年内完成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单位为花都区企业。本项政策属于亲商助企若干措施中的暖企政策,所述区内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在花都区范围内,依法在广州市花都区内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的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非企业机构单位不纳入本政策范围。

(七)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本项住房补贴不支持企业对公账户申请,需提供申请对象本人在境内开通的有效银行账户。请认真核对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支行名称(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支行)、银行开户登记姓名(银行卡登记姓名),避免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而影响住房补贴准确发放。

(八)连续在花都区企业缴纳6个月社保。社保可以在不同的花都区企业缴纳,无补缴、代缴或重复缴纳情况,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港澳籍或外籍人才在无参保情况下,提供连续6个月在花都区企业的个税缴纳记录证明。本次2025年申报期内已不在花都区企业缴纳社保的,不享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九)在花都区有合法长期住所。长期住所可分为购房、租房两种类型。购买房产需在本区范围内。夫妻共有房产或其中一方购买房产的,夫妻双方符合条件均可申请。租赁住房需经过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并能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企业提供的宿舍或公寓的,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在花都区企业工作,住所在其他地区的,不享受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

(十)委托办理。采用授权委托办理的方式申报的,如由近亲属代办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近亲属或单位需出具委托书(参考附件2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载明委托双方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联系方式,签名和填写日期,并附上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一)安居政策不重复享受。对于已享受花都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租住人才公寓、购房奖励、安家费等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发放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

(十二)住房补贴个税缴纳。本项住房补贴属于个人“偶然所得”,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项目,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相应比例税率,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从补贴金额中支出,由补贴发放部门代缴。实际发放金额为税后部分,无需再次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有涉税相关疑问,请咨询税务热线020-12366.

(十三)材料真实合法。申请人和所在企业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涉及个人的将永久取消申领资格,涉及企业的则该企业人员两年内不得申领该项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对象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方式,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线上平台办理

(1)进入“花都区政府”微信小程序

方法一:微信搜索小程序“花都区政府”;

方法二:复制下方链接至微信打开;

#小程序://花都区政府/BF67FMC0IpIhQ3r

方法三: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2)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从花都区政府小程序主页面点击进入“人才管家”系统,从“人才管家”首页点击“人才引进”,选择“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栏目的“我要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线下窗口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区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区人才服务窗口: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府西一路1号区人社局1号楼1102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8:00

(二)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要求的,告知补齐补正材料或重新提交,补齐补正材料需在收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获准补贴。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发放的,向申请人发放住房补贴。

七、咨询方式

(一)政策咨询。对指南未尽事项或政策如有疑问,请咨询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20-36899599.020-86969016.

(二)系统运维。申报住房补贴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花都人才管家系统运维电话:15322036912.

八、申请表单下载

附件1:2025年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授权委托书(参考).docx

原文地址:https://www.huadu.gov.cn/zfxxgkml/gzshdqrlzyhshbzj/content/post_10747460.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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