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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系统规划与管理师可申请1.2万补贴

2025年09月26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根据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有效】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加快人才集聚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得知,针对持有副高职称的相关人才提供人才补贴:

一、对新引进到我县工业企业工作,经人才办审核后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给予工资以外的薪酬补贴,全职引进的副高职称给予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在我县工作三年以上且全额缴纳养老保险的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新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年给予6000元补贴,补贴两年

三、加快推进企业人才公寓建设,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需求,在我县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可以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三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软考作为由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获得软考等级证书等同于获得对应职称,而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作为高级资格,对应副高级职称,符合上述补贴申领要求,可以进行申领。

分宜县加快人才集聚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集聚各类人才促进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强县”首位战略走深走实,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支持对象

本政策所指企业,是指符合分宜主导产业,且注册地在分宜的规上工业企业;

本政策所指人才,是指在分宜工业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

二、政策措施

(一)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人才

1.着力引进高端人才。来钤创业符合《分宜县优秀人才分类目录》要求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单户不超过800万元、600万元的贷款贴息,分别给予5年、4年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免租优惠政策。〔从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2.给予人才生活补贴。对新引进到我县工业企业工作,经人才办审核后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给予工资以外的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每年补贴2.4万元,补贴三年;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万元,补贴两年;“双一流”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6000元,补贴一年;全职引进的副高职称、中级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全职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从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3.吸引各类毕业生在钤就业。对分宜籍高校毕业生回钤工作的,工作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各类高校、中职、技工院校学生来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参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的,实习期满且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一年内新招聘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数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一次性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财政贴息。〔从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外地高校毕业生(含高级工、中级职称以上)来钤非公企业参加招聘的,每年可在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3 日。〔从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二)加快培育壮大产业人才队伍

4.加强企业家人才培育。聚焦主导产业领军型企业家和成长型企业家培育,定期组织企业家到国内高校参加培训。推荐、组织企业家参加高规格培训和论坛,锻造一支既懂管理又懂市场的新型企业家人才队伍。〔从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5.加强青年创业人才培育。全县统筹提供100个创业场所,创业青年人才可最长免费使用两年;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资金进行支持,全力打造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特色街区。〔从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6.加强技能人才培育。聚焦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速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办班规模最高一次性给予用工企业5万元资金支持。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在职人员参加在职再教育,提升学历、学位,对新获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新获得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从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在我县工作三年以上且全额缴纳养老保险的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新取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每年给予6000元补贴,分别补贴三、两、一年。在我县工作三年以上且全额缴纳养老保险的非公企业技能人才,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的技能人才,每年给予6000元补贴,分别补贴三、两年,新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给予2000元奖励。〔从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7.鼓励高校、职校等引才荐才。对帮助企业全职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或组织,人才签订最低3年服务合同并全职到岗一年后,分别给予30万元(国内外顶尖人才)、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1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1万元(市高层次人才)、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元(“双一流”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引才补贴。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合作、技术顾问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家级人才,经认定,给予引才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从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三)加强产业人才保障服务

8.加强人才生活保障。加快推进企业人才公寓建设,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需求,在我县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可以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三年。在我县首次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安家补贴)。〔从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9.健全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在分宜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容宜办·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在政策咨询、待遇兑现、项目申报、生活保障、配偶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10.推行企业人才举荐。年纳税额500万元(含)以上企业,每年可推荐本企业一名副总及以上高管享受县优秀人才待遇。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年可推荐一名本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在享受县优秀人才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子女幼儿教育阶段自主择校。

三、附则

1.本政策原则上每年兑现一次,由人才所在企业向注册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递交申请材料,县工信局收集初审后,上报至县委人才办。

2.本政策与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本政策中涉及的支持资金未明确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的,统一由工业发展专项经费列支。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县委人才办、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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