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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到手后,单位却不认可?软考证书认可度越来越低了吗?还值得考吗?

2025年08月01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近期,各地2025上半年软考证书的发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不少考生也都顺利的拿到了自己的合格证书,可高兴还没多久,有些同学表示,证书到手,单位却不认?

而在最近各地区所发布的2025上半年软考合格人员名单中,不少同学也发现,很多合格考生的工作单位大多属于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等,而民营企业占比相对来说就少了很多……

难道现在软考证书含金量越来越低了吗?软考证书的认可度到底如何呢?

关于软考职称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争议不断,但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软考证书确实对应相应职称。

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属于“以考代评”,软考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考生在取得对应等级的软考证书之后,也代表取得了相应等级的职称,不需要额外的评审。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为此各地也都有相继发布相关的文件予以证明,比如在去年:

河南人社局发布的 < 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 >。


湖南人社厅发布了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


均确立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而在此之前,各地也均有发布相应的通知文件,均已证明:

地区
职称对应文件/说明
发布时间
北京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33号) 2023年11月
上海
《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 2020年11月
《市人社局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操作办法》 2021年4月
天津
《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 2019年8月
重庆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40号) 2019年7月
广东 请查看广东每年职称评审通知中的政策问答部分,有提到软考职称对应的问题,同时广东部分地区有相关文件发布
福建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 2019年1月
江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 2019年8月
浙江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 2018年12月
湖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号) 2020年5月
湖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 2019年12月
安徽
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号) 2018年2月
河北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36号) 2019年6月
云南
《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4号) 2019年9月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 2019年3月
江西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22号) 2019年6月
陕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 2019年4月
四川
关于调整四川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2025年1月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 号) 2022年9月
辽宁
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辽人社职〔2020〕38号) 2020年8月
《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辽人社职〔2023〕43号) 2023年8月
吉林
关于印发《吉林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71号) 2021年10月
山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 2023年10月
山西
关于公布《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006号) 2019年8月
河南
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
甘肃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 2022年4月
青海
《关于建立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9〕99号) 2019年10月
海南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 2022年4月
贵州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31号) 2019年11月
《关于发布2023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10号) 2023年11月
内蒙古
《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 20号) 2019年5月
黑龙江
《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2号) 2023年11月
宁夏
《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5号) 2019年6月
新疆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 2020年8月
西藏
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系列 和专业目录清单》的通知(    藏人社发〔2018〕180号) 2018年12月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2〕75号) 2022年6月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2〕74号) 2022年6月

所以,在软考证书与职称的对应关系这一点上是毋庸置疑的,有相应的国家文件证明。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

在单位层面来说,你所获得的职称只是代表你有被聘任的资格,这里还需要考虑企业是不是“聘用”你的问题。在我国实行的是评聘分离制度,只有企业聘任之后,你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

换句话说,企业可以聘用你,也可以不聘用你。那这就需要看你们单位的一个岗位需求情况了。

比如单位有2个高级职称岗位,但是有3个候选人,那么是不是聘用你就很难说了。所以你拿到了这个证书就代表你具备聘任资格和相应能力。如果单位有需要它自然就会找你,完全不需要你担心。

其次是,单位的岗位聘用除了有相应的职称等级资格之外,可能还包括年龄、工作年限等相关因素上的限制。所以,由此很多考生说的,单位不认可,无法享受到相关福利,很可能与此有关。

但是从国家相关政策角度来说,比如去公开招聘、岗位竞聘、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职称评审等等...场景均可以去进行申请,比如:杭州E类人才申请、北上广深通过职称落户等等,在办理这些业务时,是不需要单位聘任也同样可以去申请的,因为你拥有软考证书,已经代表你拥有相应等级职称,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办理。

综上所述,拿到软考证书后就已经算取得职称了吗?是的!!但在享受单位上针对“职务”的福利待遇,比如加薪、补贴、涨退休工资等等这些福利的话,就一定需要单位“聘任”你才行。

软考证书还值得考吗?

小编认为:软考仍旧具有很高价值:值得考!

软考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 "双轨认证" 属性 —— 既是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且报考无学历、专业、工作年限限制,形成 "低门槛准入、高价值回报" 的鲜明特征。

对比其他专业技术考试,如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软考在报考条件上具有普适性;相较技能等级认证,其职称属性又赋予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这种 "双向赋能" 的制度设计,使其成为横跨职业资格与职称体系的稀缺型证书。

并且,人社部 2020 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 号),明确将软考纳入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为技术型人才打通职业晋升壁垒。

工信部 2022 年出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信部人〔2022〕138 号),进一步强调优化软考组织工作,凸显国家层面对该证书体系的持续重视。这种双部委联合认证的制度设计,从顶层架构上确立了软考在专业技术资格认证领域的核心地位

其次,软考证书在评职称、入户、抵扣个税、行业发展、工作求职、自我能力提升、大学生加学分等方面也能为考生带来诸多收益。

而且软考既作为职业资格考试、又作为职称资格考试,同时满足这两个性质,对报考还没有任何门槛,其可替代的考试实在很少。所以如果你有这方面证书需求,对苛刻的报考条件又无法满足的话,软考无疑是你的最优选择。

软考证书建议早考

第一、政策调整,难度升高

在考试形式上,软考由以前的笔试改为机考,各科目单独开考也更新为多科联考,在出题上的变化型、多样性上有更多的选择及调整。

在考试安排上,减少部分资格考试的开考频次,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提高备考成本,侧方面增加了拿证难度。

其次,近些年,各资格科目开始经历考试教程及考试大纲的频繁更新改版,例如2025年就有5个科目启用新版考试大纲和教程,包括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和网络管理员。部分资格在考试内容和所学内容上都有大幅度的增加和调整,难度均有所上升。

再者,从近年考试出题变化来看,各资格科目愈发注重实践和全面,不论是综合案例,还是论文,减少通过 “背答案” 就能通过考试的可能性。这要求考生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有丰富的实际项目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其次,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软考的考点也在不断更新。越来越多的新考点加入其中,这也为考试学习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第二、福利政策瞬息万变,时不我待

随着持证人数以及信息化人才的不断增加,竞争更加激励,在福利政策及企业待遇上也是瞬息万变

如果你目前职业发展有紧迫需求,比如单位某职务准考招岗,但需要相应职称,也建议尽早参考拿证,毕竟机会有时候出现了,还在于我们自己主动去把握。或许你错过这一次职务招聘,下一次又不知道要等多久了。

所以不论是从软考未来的变化趋势,还是针对考生个人需求来看,尽早报名、尽早参考、尽早拿证,或许才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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