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1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有以下本质区别:
第一、供应商确定方式
公开招标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除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或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文件发放日期
公开招标要求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竞争性谈判要求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第三、澄清修改时限
公开招标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且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则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则顺延截止之日。
第四、评审方法
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是综合评标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及最终报价,采购人从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评审侧重
公开招标一般情况下主要考虑价格因素,同时综合评标法中价格占一定分数比例;竞争性谈判更侧重价格,采购人通常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举例说明:
例如,某市政府要建设一个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方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了项目的详细需求、技术标准、评标方法(如综合评标法,技术方案占 40 分、商务部分占 30 分、价格占 30 分)等内容,自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时间为 25 天。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标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众多投标供应商中选出综合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方先成立谈判小组,然后通过发布公告或从供应商库中抽取等方式确定几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与每家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就项目需求、技术方案、价格等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进行多轮报价,最终采购方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比如,经过几轮谈判和报价后,供应商 A 的报价最低,且其提供的技术方案和服务能满足采购方需求,那么供应商 A 就成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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