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4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根据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 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十条政策 > 了解得知,泰兴将针对副高职称人员实行补贴奖励措施:
一、发放“购房券”。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发放“购房券”标准为:副高职称人员25万元。
二、提供免费青年公寓或租房补贴。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可享受三年免费或低价租住青年公寓或“人才家园”。对未能安排入住青年公寓或“人才家园”的上述对象,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
三、发放生活补贴。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三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3万元/年。
软考作为由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获得软考等级证书等同于获得对应职称,而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作为高级资格,对应副高级职称,符合上述补贴申领要求,可以申领。
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十条政策
< 部分内容节选 >
为进一步提升泰兴城市发展过程中对青年的吸引力、吸纳力和承载力,增强青年群体对泰兴城市的贡献力、创新力和创造力,现就推动实施就业友好、创业友好、成长友好、生活友好、人文友好“五大工程”,全力打造青年友好型城市,实现“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对城市更认同”目标,制定以下十条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友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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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创业友好工程
……
三、实施成长友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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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生活友好工程
6.发放“购房券”。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发放“购房券”,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人员2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1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8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6万元。对党政青年人才以及40周岁以下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往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照以上标准发放“购房券”。(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提供免费青年公寓或租房补贴。加大市级和开发园区“人才家园”以及青年公寓的配套建设力度,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可享受三年免费或低价租住青年公寓或“人才家园”。对未能安排入住青年公寓或“人才家园”的上述对象,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以上层次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大专生每人每月500元,已兑现“购房券”的不再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开发园区、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发放生活补贴。对首次到泰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三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万元/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000元/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实施人文友好工程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依据原人才政策享受奖励资助但未兑现完毕的,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本政策中企业是指所有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金融、通讯、烟草、电力、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
……
原文地址:https://tac.rsj.taizhou.gov.cn/home/polocy/5572aa25a21e49f3ba97bd933852dc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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