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江门产业人才职称补贴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职称补贴2万元/人。
软考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实行以考代评政策,考生在取得软考高级证书后同等获得副高级职称,可进行申领。
具体申报相关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原文: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部分内容节选>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全力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纵深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有关补贴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八)产业人才职称补贴
1.补贴对象
江门市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国有企业)引进或培养的取得高级职称且符合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2.补贴标准
正高级职称5万元/人,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职称2万元/人。
3.申请条件
(1)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4年2月18日(含)后首次到江门市就业,申请补贴时所在单位需与首次到江门市就业单位一致;
(2)申请人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尚未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在江门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条下同);
(3)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晋升高级职称或备案同意后通过自主评审方式晋升高级职称的,或通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见文末解答> 高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的;
(4)初次申请时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属县(市、区)当年度规定的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条件要求。
4.发放方式
补贴按50%:50%比例分两期发放。
(1)申请人属引进的,其在江门市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申请发放第一期补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8个月,可申请发放第二期补贴。
(2)申请人属培养的,在其取得职称证书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申请发放第一期补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8个月,可申请发放第二期补贴。
5.应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
(2)劳动合同;
(3)引进的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须其人事档案的合法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公章)或其他必要的材料。
6.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取得职称证书时间以评审通过日期或以考试合格证的批准日期为准。
(2)同一申请人获得同级别职称晋升只享受一次产业人才职称补贴。
(3)引进的申请人初次申请时间为其在江门市初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后12个月内,培养的申请人初次申请时间为取得职称证书后12个月内。
(4)引进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同时符合省、市的博士和博士后引进补贴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
五、其他事项
(三)特别事项和政策衔接
7.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由市、县两级负责的同类补贴项目,其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和申请审核流程等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原文地址:http://www.jiangmen.gov.cn/newygadwq/zc/content/post_3215990.html
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哪些可与我省职称对应?如何对应?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例如,取得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10 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7 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
信息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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