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3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得知,为支持大力引进各类人才,特设置落实高原工作特殊补助金,针对通过考核聘任、转任、考录、校园引才等方式直接引进且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一次性补助13万元。其次,柔性引进且直接与我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3年(含3年)以上的,或经用人单位逐年续聘满3年,且履行协议内容,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给予补助11万元。而软考实行以考代评,考取软考高级证书后,相当于获得副高级职称,所以软考高级考生可申领此笔补贴。
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部分节选】
为扎实有效推动《海南州推进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人才行动计划》落实落地,精准兑现各项人才激励政策,现就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大力引进各类人才
1.落实高原工作特殊补助金。对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含聘任科技顾问、团队)人才,分层分类给予引进人才最高15万元的高原工作特殊补助金。其中,通过考核聘任、转任、考录、校园引才等方式直接引进且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助15万元;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一次性补助13万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1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8万元。柔性引进且直接与我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3年(含3年)以上的,或经用人单位逐年续聘满3年,且履行协议内容,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的,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一次性给予补助15万元;B类(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给予补助13万元;C类(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给予补助11万元;D类(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给予补助9万元。与我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2年(含2年)以上的,且履行协议内容,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的,A类一次性给予补助13万元;B类一次给予补助11万元;C类一次性给予补助9万元;D类一次性给予补助7万元。与我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1年(含1年)以上的,且履行协议内容,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的,A类一次性给予补助11万元;B类一次给予补助9万元;C类一次性给予补助7万元;D类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与我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不满1年的,且履行协议内容,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的,按引进人才类别和实际服务时间,以1年期补助标准按月进行补助。
8.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银龄计划”。鼓励州县企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每年面向全国遴选返聘银龄人才(已办理退休手续,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返聘银龄人才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返聘期间,用人单位需与银龄人才签订不少于1年的聘用合同。
……
四、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
17.加大人才公寓筹集。在现有人才公寓基础上,加大人才公寓筹集力度,州级筹集不少于50套,五县各筹集不少于20套,提供给在站(室)专家顾问和短期来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计划内援青干部人才居住。对州级新筹集的人才公寓,且没有配套生活设施的,从州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为每套州本级人才公寓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配置家具家电等。
19.给予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对通过校园引才、人才项目洽谈会或者考核聘任、转任等方式新直接引进人才,在州内确无住房,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发放一次性租房补贴,其中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5万元,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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