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软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014年03月06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二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验印公章。
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信管网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专业网站
下载APP-在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