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7日来源:信管网 作者:cnitpm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南侧门一楼)。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3年6月18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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