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修订版)》的规定,()是申报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企业的必要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在境内设有办事处的境外注册企业
B、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C、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D、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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