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级通信工程师的分类与范围
1.有线传输工程:
从事明线、电缆、载波、光缆等通信传输系统及工程、用户接入网传输系统以及有线电视传输及相应传输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电磁兼容和三防(防雷、防蚀、防强电)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无线通信工程:
从事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通信等传输系统工程与微波接力(或中继)通信、卫星通信、散射通信和无线电定位、导航、测定、测向、探测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以及无线电频谱使用、开发、规划管理、电磁兼容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